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0〕216号)相关要求,结合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研究院和中心(以下简称学院)制定的学院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方案及工作实施细则,现将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一、第一批次拟录取名单
窗体顶端
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陆续公布,汇总如下(持续更新,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学院发布的通知,本汇总通知有一定时间滞后):
窗体底端
窗体顶端
001财政税务学院:https://spft.cufe.edu.cn/info/1021/4547.htm
窗体底端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窗体顶端
003会计学院:http://soa.cufe.edu.cn/info/1081/4654.htm
005经济学院:https://econ.cufe.edu.cn/info/1003/5969.htm
006信息学院:http://ie.cufe.edu.cn/info/1069/4910.htm
007法学院:http://law.cufe.edu.cn/info/1036/44182.htm
010保险学院:http://ins.cufe.edu.cn/info/1034/4368.htm
011政府管理学院:http://sg.cufe.edu.cn/info/1053/7948.htm
014马克思主义学院:http://marxism.cufe.edu.cn/info/1025/2466.htm
019财经研究院:http://ifer.cufe.edu.cn/info/1031/5876.htm
021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http://cema.cufe.edu.cn/info/1025/1808.htm
022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http://cafd.cufe.edu.cn/info/1032/1618.htm
023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http://capfpp.cufe.edu.cn/info/1041/2410.htm
026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http://site.cufe.edu.cn/info/1118/5452.htm
029统计与数学学院:https://sam.cufe.edu.cn/info/1037/3869.htm
030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http://icfd.cufe.edu.cn/WebPlats/Article/ArticleListNew.aspx?ID=20211207001&ClassID=6&WxUg5ztDmi=1638868276111
各学院招生工作组(含考核小组)和导师负责对本单位初试、复试和录取结果进行解释。专业课笔试(如有)、基础课笔试未达学院划定分数线不予录取;专业课面试(如有)、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跨学科加试任一科未达60分,考核总成绩未达60分,均不予录取。
第一批次未使用完毕的招生名额、第一批次不招生的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商学院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将在第二批次继续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
举办第一批次考核的学院如后期获得招生名额增量,将优先用于招收第一批次合格生源,仅当第一批次无合格生源后,方可启动第二批次考核。
二、拟录取安排
(一)录取材料
所有拟录取考生(含第一批次申请考核生及直博生)须在12月14日17:00前完成考生自填部分(第1-6页个人信息及所在单位意见栏签字盖章)并向学院提交附表1:《中央财经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附表2:《中央财经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更新金融、商学院】博士录取材料邮寄地址.pdf
(二)体检安排
体检安排请根据近日研招办通知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相关操作,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三)放弃声明
因工作、出国或其他原因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公示期结束前向研招办发出书面说明,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放弃拟录取资格说明中需写明放弃原因,并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拟录取学院、拟录取专业及本人手机号,由本人亲笔签署姓名和日期,拍照或扫描后发送邮件至yzb2020@cufe.edu.cn。
(四)奖助政策
我校2022级研究生奖助评选现参照研究生工作部相关办法执行,如有修订,以最新公布的通知为准,咨询电话为010-62288588。具体办法详见http://gs.cufe.edu.cn/gzzd/jzgz.htm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和录取工作接受校内外有关部门的监督。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监督电话为:010-62289024;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