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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复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8 09:04    浏览次数:    来源:

 

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各招生学院(研究院,以下简称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普通招考考生的初试、复试和拟录取情况,以及硕博连读转段生和申请考核生的录取情况,目前我校以下招生学院有意接收未能被一志愿招生学院拟录取的普通招考初试上线生源进行调剂复试。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调剂计划

我校拟接收调剂生的招生学院、专业和调剂计划如下表所示:

接收调剂学院

专业

学科门类

招生类别

调剂计划

财经研究院

世界经济

经济学

非定向

1

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国防经济

经济学

非定向或定向

1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政府经济与管理

经济学

非定向或定向

1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国际贸易学

经济学

非定向或定向

1

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财政学

经济学

非定向或定向

1

学校将根据调剂复试情况调整学院的调剂计划,最终计划以录取结果为准。

二、调剂要求

(一)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须为参加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经复试但未被一志愿招生学院拟录取的考生;

(二)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须为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

(三)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和申请调剂复试专业须为同一学科门类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四)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原则上仅可申请一个专业。

三、调剂及复试流程

(一)考生在201851日前将填写完整的《调剂申请表》(附件二)提交至接收调剂学院。提交方式为电子邮件提交。逾期提交申请的考生,学院不得接收。考生须于52日上午与学院确认是否收到调剂申请。

(二)复试于54日至7日进行。具体时间待学院通知。

四、复试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接收调剂生数,按照参加调剂复试考生的复试总分排序依次录取。其余录取原则均执行《中央财经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管理规定》(校发〔201877号,以下简称《复试录取管理规定》)要求。

五、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均按照《复试录取管理规定》(校发〔201877号)要求执行。

研究生院    

2018428

附件一:学院联系方式

 

接收调剂学院

电话

邮箱

财经研究院

010-62288367

cjyjy212@163.com

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010-62288950

guofangjingji@126.com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010-62288776

lezhengliu@cufe.edu.cn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010-62289283

jayjin1982923@126.com

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010-62288272

rcpy_snfd@163.com

 

附件二:调剂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