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录取原则 |
001 |
财政税务学院 |
将计划分配至导师,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录取 |
002 |
金融学院 |
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总招生计划内统一录取 |
003 |
会计学院 |
将计划分配至导师,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录取 |
004 |
商学院 |
将计划分配至导师,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录取 |
005 |
经济学院 |
将计划分配至导师,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录取 |
006 |
信息学院 |
将计划分配至导师,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录取 |
007 |
法学院 |
将计划分配至导师,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录取 |
009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总招生计划内统一录取 |
010 |
保险学院 |
将非定向计划分配至导师,同一专业内按导师招生计划分别录取,同一导师有多个上线生源的按总分排序录取;定向计划按照总成绩排名录取 |
011 |
政府管理学院 |
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总招生计划内统一录取 |
01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总招生计划内统一录取 |
020 |
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
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总招生计划内统一录取 |
022 |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
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总招生计划内统一录取 |
026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
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总招生计划内统一录取 |
029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将计划分配至导师,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