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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5年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6 00:00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24日     浏览次数:    来源:

一、已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2015士新生信息采集系统中选择自取或未作任何处理默认为自取录取通知书的考生请于778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南路校区行政楼412室)领取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领取时须持以下证件:

(1)考生本人凭准考证原件或身份证原件领取。

(2)委托他人代领,须持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中须注明考生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代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二、已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2015年博士新生信息采集系统”中选择“邮寄”录取通知书并完成缴费考生的特快专递(EMS)已于76日寄出,请注意查收。

三、随录取通知书同时寄发新生入学须知、收费通知、调档函(非定向就业-普通计划新生、定向就业—骨干计划非在职新生)、定向协议(定向就业-普通计划、定向就业-骨干计划在职、定向就业-对口支援计划新生、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研究生平安保险简介、新生婚育证明(未婚者不需填写)等。关于党、团组织关系、户口迁移、协议书签订等事宜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2015级拟录取博士新生入学重要相关事宜通知》

四、因学历认证过期未通过教育部审查者,须在接到我办通知后及时进行认证,否则责任自负。

五、凡未通过教育部录检会审查或后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管是否收到录取通知书,我校可随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