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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数字化迎新说明]2021年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发布时间:2021-07-19 15:13 更新日期:2021年08月20日     浏览次数:    来源:

一、报到注意事项

2021级新生拟定线下报到。如因上级疫情防控要求有所调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报到安排为准。线下报到注意事项如下:

(一)拟定时间

2021年9月15日

(二)地点

参照《关于公布2021年研究生新生报到地点的通知》(附件一),在相应校区办理报到手续。

(三)数字迎新平台

所有新生来校报到前,需登陆数字迎新平台进行相应操作。平台链接及相关操作详见后续在本通知内更新(已更新在附件四)。

(四)携带材料

报到时必须持我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党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证或线上平台办理证明等,如有)、8 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备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 A4 纸上)(备用)和户口迁移证明(可转户口的新生需持)。

(五)住宿安排

学校根据各校区办学功能定位,安排新生住宿。具体情况详见后续在本通知内更新。

根据我校2021年招生章程规定,2021年录取的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和会计(MPAcc)三个专业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硕士新生、定向单位来自北京地区的博士新生不予安排住宿。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历学位材料

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须携带毕业后获得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右上角标注姓名和学号,入学后一周内提交给所在学院),并于入学后一周内登陆研究生院主页登记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号码(登记系统链接及要求后续会在本通知中更新,请新生及时留意查看)。未提交或提交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

(七)推免生须携带材料

推免生须提交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和毕业论文成绩证明(盖章有效,可合并出具),于入学后一周内提交至各学院(右上角注明姓名和学号)。未提交或提交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

(八)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提前向录取学院(研究院、中心)请假,并附有关证明;无故不报到者或请假逾期者,按自愿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学费及助学贷款

(一)新生须按照收费标准按时交纳相应费用。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研究生须按规定交纳学费,否则不予注册学籍。学费收费标准及缴纳办法详见财务处通知,将于近期在本通知中更新,请新生及时留意查看。

(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模式(两者仅可选择其一)。学生可以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入学后,按照学校通知,向中国银行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须提前准备好父母身份证(正反面)和户口本主页及父母页复印件,如父母双亡须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和户口本主页及监护人页复印件;如新生已婚,则无需提供父母相关材料,改为提供配偶身份证(正反面)和户口本主页及配偶页复印件。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 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 12000 元的,贷款额度可按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研究生奖助工作办公室电话:010-62288588,电子邮箱:yjsjzb@cufe.edu.cn。

三、档案调转

须调转档案的新生为普通计划非定向就业硕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硕士、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计划非定向就业硕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非定向就业硕士和普通计划非定向就业博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博士、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计划博士。上述新生须登陆“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调档函打印系统”下载电子调档函,尽快向档案所在单位申请调档,并要求存档单位按调档函的要求办理档案调转工作。新生档案可由存档单位在新生入学报到前直接寄送至新生录取学院,也可由存档单位加盖密封签后交由新生本人于入学报到前(含入学报到当天)提交给录取学院(由于疫情防控等不确定因素,为避免无关人员不能入校的情况,建议采用邮寄方式寄送新生档案)。档案没有密封签或密封签有破损的,一律拒收,由新生本人负责。通过档案和政治审查者方可入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以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定向生除外)身份入学的硕博新生、2021年入学的优干保研、支教保研新生,无需办理调档,由学校内部调转。我校对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新生以外的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新生及港澳台新生不调取档案。新生档案最晚于入学报到时调入我校,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或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如有特殊情况者档案不能全部按时到达,必须向录取学院提交书面说明和有关证明。招生学院接收档案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http://gs.cufe.edu.cn/info/1050/8652.htm(硕士)和http://gs.cufe.edu.cn/info/1051/8678.htm(博士)。

四、定向就业协议签订及提交

学校将与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新生(含普通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和思政骨干计划)签订《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定向就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协议书》;相关协议材料随通知书一并发放。

普通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和思政骨干计划定向就业新生其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需经甲方(中央财经大学)、乙方(新生供职单位)、丙方(新生)签字盖章确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新生其协议书一式四份,协议书需经甲方(中央财经大学)、乙方(新生所属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丙方(新生)签字盖章确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新生其协议书一式五份,协议书需经甲方(中央财经大学)、乙方(新生供职单位)、丙方(新生)和丁方(新生所属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确认。

普通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和思政骨干计划定向就业新生于入学报到后一周内交一份协议到各录取学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新生于入学报到后一周内交两份协议到各录取学院。

五、户口迁移

(一)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新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新生,入学报到后,本着自愿的原则,可持“户口迁移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将非正式北京户口迁入我校临时集体户口)。开具户口迁移证时,内容要准确详实,“出生地”及“籍贯”必须填写到市或县,户口“迁往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特别注意:迁往地址须严格按照此地址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或添加内容)。

(二)“户口迁移证”上注明的有效时间不影响入学后学校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请勿担心。

(三)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保卫处户籍管理科发出具体通知,统一办理新生户口迁入。保卫处户籍管理科咨询电话:010-62288352。根据公安机关相关规定,每年新生在入学时统一办理户口迁入,入户工作结束后派出所将不再受理任何入户申请,逾期未按要求办理户口迁入的新生视为自愿放弃,在校期间再无机会将户口迁入学校。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后,由保卫处统一管理至毕业,期间不可办理迁出。

(四)落户周期约三至四个月,在此过程中无法使用户籍,请注意保管好个人身份证,若丢失,落户后才能补办。落户完成后保卫处会组织集体办理身份证,如有遗失等特殊情况,可在落户完成后自行办理。

(五)北京正式户口新生、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新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新生除外)不予办理户口迁移。

六、党团组织关系调转

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新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新生,如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入学报到时须将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1)党组织关系办理:

现党员组织关系隶属于北京市委的,通过北京市“党员E先锋”平台办理转接,不需开具纸质介绍信,具体转入信息(转入党支部名称、党支部编码)待后续在本通知内更新;

现党员组织关系不隶属于北京市委的,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具体转入信息(介绍信抬头、去向等)。纸质介绍信要求转出党组织为基层党委、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开学报到时在有效期之内。

(2)团组织关系办理:

团组织关系办理:团组织关系调转需完成线上和线下办理。线上通过组织系统办理(京内高校“北京共青团”系统,京外高校“智慧团建”系统),线下持团员证办理,两种方式均需等9月开学后按照学校团委统一安排办理(届时会发通知,请同学们不要着急)。线上办理如需填写智慧团建APP上的有关信息,请同学们直接保留原团组织信息至入学。线下办理只需要新生凭团员证办理即可,不需开具介绍信等材料。如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团委:010-61776705或010-62289069。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新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新生除外),组织关系不予调转。

七、特别说明

(一)学校将从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2021级学术型硕士新生中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具体选拔办法和培养方案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有读博意向的新生请及时关注。

(二)所有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新生均须填写《研究生(新生)婚育证明》并加盖公章(详见http://gs.cufe.edu.cn/info/1050/8652.htm),在入学时按要求登记备案,校医院咨询电话:010-62288258。新生入学时须参加校医院组织的体检(详见附件二),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择期审查新生入学资格与身份,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除未在调档函系统中登记或邮件补登记邮寄信息和部分须核对协议的新生外,硕士研究生的通知书已送至EMS,将于今明两日陆续从北京发出,请新生及时关注个人EMS单号(随后更新)。温馨提示:南方部分省份(可能包含云贵川)的EMS会从苏州中转,如查询过程中出现苏州,请勿担心。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    

  

 

附件三:2021级研究生入学收费通知:硕士生  博士生

附件四:2021迎新系统须知-研究生-智慧校园建设中心081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