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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2021-2022学年研究生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6 15:40 更新日期:2024年10月16日     浏览次数:    来源:

研字〔2021〕38 号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研究生辅导员是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京教工〔2013〕26号)等文件,结合我校现有情况,决定选聘2021-2022学年研究生辅导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配备与选聘

    (一)研究生辅导员选聘条件

    1.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健全。

    7.专职辅导员原则上应具备学校正式编制(含劳动合同制-统聘)。

    (二)研究生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2.党团和班级建设。开展学生骨干的遴选、培养、激励工作,开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开展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建设。

    3.学风建设。熟悉了解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学术实践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4. 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开展入学教育、毕业生教育及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评选各类奖助学金。指导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组织学生开展三助一辅工作,做好学生困难帮扶。为学生提供生活指导,促进学生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5.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协助学校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初步排查和疏导,针对心理危机学生开展危机干预及后续支持工作,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培育学生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

    6.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阵地,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积极培养校园好网民,引导学生创作网络文化作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工作路径,加强与学生的网上互动交流,运用网络新媒体对学生开展思想引领、学习指导、生活辅导、心理咨询等。

    7.校园危机事件应对。组织开展基本安全教育。参与学校、学院危机事件工作预案制定和执行。对校园危机事件进行初步处理,稳定局面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掌握危机事件信息并按程序上报。参与危机事件后期应对及总结研究分析。

    8.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为学生提供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以及相关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成才观,引导学生培育家国情怀,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9.理论和实践研究。努力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参加相关学科领域学术交流活动,参与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或项目研究,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10.开展深度辅导工作。要求对所带的每名学生每学年开展至少一次有针对性的深度辅导,对各类重点关注学生每学期开展至少一次有针对性的深度辅导,将政治引领、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学业辅导、就业指导等融入其中。

    (三)请各单位按不低于1:200的师生比配备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辅导员的配备坚持“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研究生总数超过200人的学院,至少配备1名专职研究生辅导员。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需严格按照选聘条件选聘研究生辅导员,提出拟聘人选,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经研究生工作部审核通过后统一进行聘任。

    (二)各单位要及时开展2021年新生辅导员、新上岗辅导员的培训工作,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帮助新上岗辅导员更好地适应岗位工作。

    (三)各单位要对选聘的辅导员严格工作要求,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7月23日17:00之前,完成研究生辅导员的选聘工作,并将《2021-2022学年研究生辅导员信息统计表》(附件1)、《2021-2022学年研究生辅导员配备情况一览表》(附件2)、《2021-2022学年研究生工作队伍配备情况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管理办邮箱yjsgl@cufe.edu.cn,并将附件2、附件3的纸质版经研究生工作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南路办公楼302,沙河丁香园4号楼219)。

    特此通知。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