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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201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布置会

发布时间:2015-03-23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2015年3月19日下午,我校201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布置会在学院南路校区A02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副校长赵丽芬主持,研究生院、纪委、监察审计处、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负责人及研究生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 场

会上,研究生院副院长徐淼首先通报了学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名和上线生源等情况,并重点介绍了本年度硕士招生创新改革产生的积极影响,同时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等文件精神对《中央财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进行了解读。随后对学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初试情况进行简单介绍,并对博士招生后续工作安排作了说明。

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杨运杰结合工作实践对上述布置进行了三点补充:一是做好复试组织工作,各招生学院需结合上线生源、专业设置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立复试工作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实施;二是建立统一复试指标,保持评判标准和考核流程的一致性,一视同仁,公平公正;三是严格执行保密原则,要求全体复试参与人员必须仔细研读招生文件,严守纪律,尽职尽责。

纪委、监察审计处纪检员禚召海结合《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从监察的角度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树立责任意识,完善招生考试制度,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实现全覆盖,无死角;二是强化纪律意识,严明招生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违规处理办法;三是加强问责意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考生权益。

最后,副校长赵丽芬结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针对今年考试面临的新形势,对复试工作提出了三方面要求:第一,统一领导,集体决策。复试期间应充分发挥导师群体积极作用,实现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第二,明确责任,合理分工。职能部门和招生单位需坚守岗位职责,密切配合,确保复试工作平稳顺利;第三,增强法制观念,科学制定工作细则。招生单位应规范流程和实施环节,做到合理、合法、合规。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25日至29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