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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2020学年夏季小学期研究生教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3 12:30    浏览次数:    来源:

研字〔20201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2020622日至2020719日为夏季小学期(以下简称“小学期”)。请各单位根据学校整体部署,在落实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小学期研究生教学活动计划,与春、秋两学期互为补充,打造小学期多元化与个性化育人空间,激发研究生自主学习实践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促进研究生科研能力与创新实践能力的提升。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形式与内容

 

(一)小学期的教学活动主要包括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两种形式。

 

(二)课堂教学活动主要包括:创新创业培训类课程、学术训练类课程、学科专业前沿课程或专题系列讲座。鼓励各单位聘请境内外高水平教师和业界专家来校授课,原则上应有本单位教师合作授课。原定教学计划在春季秋季学期的课程不得调至小学期授课。

  

(三)实践教学活动主要包括:培养方案中适宜在小学期组织的社会实践课程、集中调研实习、创新创业实践等。

 

(四)鼓励各单位发挥优势、共享资源,联合组织开展小学期教学活动。

 

二、学分与课时要求

 

   小学期教学活动学分与课时的对应关系为:课堂教学每16课时计1学分,以1-2学分课程为宜,可采用半天或全天式授课;实践教学每周(或每40课时)计1学分。

 

三、课程申报与审核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根据培养方案和教学实践需求制定小学期教学活动计划。校内其他单位也可以参照上述要求申报符合条件的小学期教学项目。

 

(二)各培养单位应对聘请境内外高水平教师和业界专家来校授课、社会实践课程等各类教学活动的授课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加强对授课教师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充分发挥小学期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确保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327日前报送小学期教学活动计划汇总表(附件1)。聘请校外教师授课或开设社会实践课程的请同时报送附件2或附件3。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培养办邮箱pyb@cufe.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2020学年夏季小学期研究生教学活动计划汇总表

 附件22019-2020学年夏季小学期研究生课程外聘教师授课申报表

 附件32019-2020学年夏季小学期研究生社会实践课程申报表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