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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前后研究生工作的通知(2019-2020学年)

发布时间:2019-12-30 09:36 更新日期:2019年12月30日     浏览次数:    来源: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本学年寒假学生放假时间为:2020年1月11日至2月15日,2月16日(星期日)报到注册,2月1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现将放假前后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为准确掌握学生留校和离校情况,请各学院、研究院、中心(以下简称“学院”)认真做好研究生留校情况统计工作,以学院为单位填写《2019-2020学年寒假研究生留校情况统计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学生管理”下载栏),并于1月2日(周四)上午11:00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邮箱yjsgl@cufe.edu.cn

二、各学院要采取具体有效措施安排好留校研究生的生活,特别是春节期间的生活,使他们度过一个温暖、愉快而有意义的寒假及春节。

三、各学院要对研究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高度重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特别是自觉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和学校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和研究生辅导员在放寒假前一定要深入研究生宿舍,进行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全面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改正,消除不良安全隐患。假期如组织研究生进行集体外出活动,要按照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校办发〔2012〕7号)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师生假日期间外出活动的安全。

四、各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和辅导员确保假期期间通讯设备畅通,随时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五、为迎接即将建成的全面小康社会,激发青年爱国热情、济世情怀,彰显财经学子的责任担当,学校将以研究生为主体,开展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开展“财经人·济世路——小康行”系列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研字〔2019〕89号)要求,鼓励研究生参与,并与实践地做好对接工作,保障实践学生安全,指导学生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材料的撰写、照片视频的拍摄等,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六、2月16日为研究生注册日,研究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注册手续,不得委托他人代理。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暂缓注册时间不超过十四日。未经请假逾期不注册,又无正当事由的,视为放弃学籍,按照退学处理。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17〕156号),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各学院应严格审核学生缴费情况,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对于违反学校规定为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注册的,学校追究相关责任。

各学院应填写《研究生注册情况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培养工作”下载),于2月19日16:00前交至研究生培养工作办公室(办公楼305西),并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为学生注册,系统注册时间为2019年2月17日至2019年2月29日。

各学院应积极督促请假学生返校注册,办理销假手续,并于3月2日16:00前统一将销假注册情况汇总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培养工作”下载)报送至研究生培养工作办公室,届时仍未返校注册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