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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我校博士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9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为进一步支持博士研究生潜心科研,调动青年高端人才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财科教[2017]5号)的相关要求,中央财经大学自2017年春季学期起,提高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12000元(1000元/月,共12个月)提升至15000元(1250元/月,共12个月)。

目前,由于2017年春季学期首月(3月)国家助学金已发放,我校将从4月开始执行新的助学金标准,并于4月补足每生250元的3月助学金差额。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