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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25年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7 13:02 更新日期:2025年04月08日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下同)水平、凸显优秀学位论文的示范引领作用,并为推荐参评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做好准备工作,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办法(校发〔2025〕7号)》《中央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办法(校发〔2025〕6号)》,学校将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有关单位要坚持科学公正、严格筛选、注重创新、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此次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条件

1.选题为学科前沿,具有开创性和重要的理论意义及现实意义;  

2.研究成果在理论上和方法上有创新,达到或接近国内外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论文相关成果服务于“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具有较强的政策价值,在学术或实践领域有突出的开创性意义

3.论文能体现作者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反映本学科和相关专业领域发展的最新成果,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流畅。  

4.学术型博士在读期间至少在中央财经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中A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过2 篇学术论文,或在AA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过1篇学术论文。发表的论文应符合在读期间申请学位所须科研成果要求(成果应上传到研究生科研系统并且学院审核通过),且论文内容应构成学位论文重要组成部分。满足上述条件后如有符合《关于发布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有关科研成果要求补充规定的通知》的相关成果且按通知规定认定通过的可以优先考虑。

5.在匿名评阅环节未出现“不同意答辩”评阅意见,论文答辩环节须为全票通过

6.如未能达到上述4、5两项条件且特别优秀者经本学科3名资深专家(须为正高级职称且为博士生导师)推荐(如是校外专家须提供正高级职称和博士生导师身份证明)出具明确推荐意见也可申报鼓励在匿名评阅环节获得评阅专家“推荐校级优秀”论文评选意见的进行申报。

(二)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条件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及现实意义;  

2.文献综述系统、深入;  

3.理论或研究方法上有一定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或重大应用价值,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4.材料翔实,推理严密,结论正确;  

5.论文书写格式规范,条理清晰、层次分明、逻辑性强,文字表达准确、图表格式规范。  

6.在读期间在中央财经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中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的,优先考虑。  

专业学位优秀硕士论文的评选条件如下:

1.选题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研究方向明确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2.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符合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方向和需求,对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  

3.采用新颖且符合实践需要的分析方法,体现出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4.材料翔实,推理严密,结论正确;  

5.论文书写格式规范,条理清晰、层次分明、逻辑性强,文字表达准确、图表格式规范。  

二、评选范围与指标

2025年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范围为2024-2025学年(2024.9-2025.6)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或已授予学位)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不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指标限额为本学年拟获得(含已获得)博士学位人数的5%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含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指标限额为本学年获得(含已获得)硕士学位人数的5%,如学院无符合评选标准的论文,可以空缺。

指标具体计算方法为:本学年拟获得(含已获得)学位人数×相应百分比,结果取整数(第一位小数点四舍五入,不足1人的,可按1人计)。

三、评选程序

(一)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程序如下:

优秀学术型博士学位论文初选工作由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初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学年拟获得(含已获得)博士学位人数的10%。初选程序为个人申报、导师推荐、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公开评定,参照匿名评阅和答辩成绩确定推荐人选,报校学位办公室。每篇博士学位论文由学位办公室组织5名校内专家进行评审,按当学年获得学位人数的5%确定入选名单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如不申报请提前说明。

(二)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程序如下:

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由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评选程序为个人申报、导师推荐、专家匿名评阅、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公开评定,参照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确定最后推荐人选,将名单报送校学位办公室,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如不申报请提前说明。

学校对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和导师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视当年预算情况对优秀学位论文作者进行奖励。为便于优秀学位论文奖励的发放,请各单位在提交材料时,预留好学生的身份证号、工商银行卡号、开户行等信息,并确保学生绑定学校工行卡未注销且可正常使用,否则影响奖金发放,责任自负。

四、申报办法和日程安排

自通知发布后符合条件的参选者应申报给所在培养单位。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参选者,填写《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作者简况表》(附件2)、中英文摘要(附件3)、学位论文的匿名电子版PDF、科研成果复印件(装订次序与推荐表中次序一致)纸质材料,报所在单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参选者,填写《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4)、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和印刷版以及科研成果复印等材料各1份,报所在单位。

各有关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参选者的材料,评选出参加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推荐论文,并按要求填写《2025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学院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加盖学院公章),于5月15日下午四点前前将附件5纸质版报送学位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到学位办邮箱xwb9076@cufe.edu.cn

各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参选者材料,评选出本单位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将评审结果填写到《2025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院评审结果汇总表》(见附件6),于5月15日下午四点前前将纸质版报送学位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到学位办邮箱。

请严格按照通知附件中的表格填写、报送材料,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本学年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材料报送地址:南路办公楼305东/沙河丁香园4#218,联系电话:62289076。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54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