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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选拔第二批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二批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9 00:00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24日     浏览次数:    来源:

各有关学院、中心、研究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二批选拔及申请受理工作事》(留金传发[2011]3002号)要求,现组织选拔我校该项目第二批留学候选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拔计划

本次只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已获国外高校全额奖学金、免学费奖学金或无奖学金拟申请资助的同学),名额不限。其中,无奖学金同学须申请本项目学费资助,如获批准,可获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最高不超过3万美元的学费资助。

二、申请条件、留学期限、留学单位、资助内容和申报材料要求与第一批申报要求相同(详见校发〔2010〕172号文件)。

三、选拔时间安排

1、5月20-29日,各单位广泛宣传,认真选拔,并组织拟申请人员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报名网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

其中:

(1)申请人员的在籍证明请在国家留学网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中“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清单”中第11项统一下载使用(http://www.csc.edu.cn/Chuguo/6762db8daaf546f8915e8285b97093c2.shtml);

(2)目前尚未取得国外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可尽快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本项目第二批可利用合作项目选拔计划一览表中国外学校取得联系(详见附件一),及时取得符合条件的录取通知书;

(3)第一批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学生中,个别学生申请材料存在一定问题(已通知学生本人),如补充材料后达到申请条件,可允许再次申报,但需要重新进行网上报名、准备材料。

2、5月30日,各单位认真检查、整理申报材料,在在读(籍)证明盖章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后,统一向研究生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报送。

3、5月31日-6月3日,研究生部审核候选人网上申报信息,整理书面材料,汇总留学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审核,并将推荐公函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4、6月30日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及时组织专家评审,经教育部批准后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5、8-9月,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四、其他事宜

1、请申报同学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清单”的明细要求,认真组织和检查个人申报材料;

2、留学人员派出和管理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http://www.csc.edu.cn/Chuguo/46268dabb46a4ae1a7b9ca215142f5d1.shtml)执行。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共同圆满完成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二批留学候选人选拔工作。

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