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财政部和北京市共建的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211工程”建设和首批“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长期以来,学校秉持“忠诚、团结、求实、创新”的校训,传承“求真求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14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被誉为“中国财经管理专家的摇篮”。
经过70多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学科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学校现拥有应用经济学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和会计学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法律等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工商管理、会计、法律等3个专业学位于2010年获批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全国保险、资产评估专业学位研究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我校;拥有金融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精算研究院、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北京财经研究基地和首都互联网经济发展研究基地、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和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其中包括入选各类国家级人才计划、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等杰出人才以及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和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7个。学校是首批入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试点院校。现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项目和学校研究生国外访学研究资助计划等公派留学项目。
学校实施国际化战略,大力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与遍及世界五大洲的高校、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跨国企业等170家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学校举办的中澳、中美和中荷三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现了本硕博层次的全覆盖,在巴西承建的孔子学院进入全球示范孔子学院行列,在澳大利亚成立了商学和经济学联合研究中心,在德国建立了学生海外实习基地,在日本建立了学生海外学习基地。学校具有国际化的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共有10个学位项目获得了AMBA、英国精算师协会等6个国际学术组织认证。学校每年通过国家公派项目、校际交流项目等派出600余名学生赴海外学习交流。自2005年以来,先后成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和国家汉办孔子学院奖学金等项目实施院校。从2006年开始承担国家援外项目,先后对来自近百个发展中国家1800余名政府高级官员进行培训,受到了广泛好评。
学校根据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发展优势,经过科学论证,明确了学校的发展战略目标:将中央财经大学建设成为有特色、多科性、国际化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详细学校介绍参见学校官网:www.cufe.edu.cn,热烈欢迎港、澳、台人士报考中央财经大学!
一、招生专业、类别
我校共有69个硕士专业(含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社会工作、汉语国际教育、应用心理、翻译、新闻与传播、软件工程、艺术、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审计19个专业学位专业)和31个博士专业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
二、报名资格
(一)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同等学力考生,包括获得内地(祖国大陆)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当年入学时,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以及内地(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对于以上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提出如下要求:
1.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两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2.必须于复试期间携带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有应该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而以其他身份报考者以及不符合同等学力报考条件者,则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报考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需本科毕业后满三年,专科毕业后满五年(从毕业到录取当年入学时)。
(三)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1.具体学位要求(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已获得硕士学位;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人员和境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硕士学位。
3.跨学科门类考生需参加跨学科门类加试考核,考核由招生学院在复试期间组织。
(四)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五)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六)考生获得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在大陆高等教育机构获得的学位证书除外)须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否则报名无效。认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F-15,咨询电话:(010)62677800,网址:http://www.cscse.edu.cn/。相关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
三、报名办法及程序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一)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2021年1月1日至1月15日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 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7.报考点信息如下: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 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 69 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 83 号联合出版大厦 14 楼 1404 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 614A-640 号龙成大厦 5-7楼
电话:(00853) 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 28701076
六、招生考试
招生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原则上以笔试形式开展。如受疫情影响,我校将综合研判,自主确定是否取消笔试。
(一)初试阶段: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均为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硕士生初试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审计专业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总分为300分;其他专业外国语满分为100分,其中心理学和应用心理专业仅一门满分300分的业务课,其余专业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总分为400分。
博士生考试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总分为300分。
初试时间:拟定2021 年3 月 13日至14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
初试地点:拟定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
(二)复试阶段:初试合格者,由我校在研究生院网站上(http://gs.cufe.edu.cn)通知参加复试的时间及地点。复试具体记分办法详见复试前公布的复试方案。
持海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复试时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七、录取和入学
(一)学校根据考生报考材料、考试成绩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由我校另行发放。
(二)新生于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我校“入学通知书”中所注明的时间为准。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录取学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基本修业年限与学费
(一)硕士研究生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精算学和国防经济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
金融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社会与心理学院、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统计与数学学院各学术型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三年。
其他各学术型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两年。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应用心理、软件工程、法律(法学)、新闻与传播、社会工作、翻译、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两年,法律(非法学)和艺术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上述专业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工商管理和会计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两年,学习方式可选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兼读制);公共管理专业全日制学习方式其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非全日制(兼读制)学习方式其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均为8000元(人民币)/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具体情况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相应公告。
(二)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博士研究生学费均为10000元(人民币)/年。
(三)特别提示
学费分次于每学年报到注册前交付。学员可交纳人民币或港元、澳元,交纳港元、澳元时,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计价收费。
九、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完成培养方案、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授予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十、奖学金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香港、澳门、台湾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奖学金,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十一、其他说明
(一)硕士专业为经济类专业的考生报考我校管理类专业,硕士专业为管理类专业的考生报考我校经济类专业,不视为跨学科报考。硕士专业为数学(专业代码0701)、统计学(专业代码020218)、统计学(专业代码0714)和应用统计(专业代码025200)的考生报考我校★数理统计(专业代码0714Z2)专业、经济类专业、管理类专业,不视为跨学科报考。
(二)我校统计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四个二级学科专业,其中★数理统计(专业代码0714Z2)专业授予理学硕士(博士)学位,★经济统计(专业代码0714Z1)、★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专业代码0714Z3)和★应用统计(专业代码0714Z4)专业授予经济学硕士(博士)学位。
(三)我校部分学院、专业硕士招生方式实行大类招生。学校选定多个专业,设置一致的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初试后,学校对各专业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所有复试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各专业招生规模的总和范围内统一录取,并结合个人专业志愿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大类招生可分为学院内大类招生和跨院大类招生。该类学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参评亦按所在录取专业排名。
金融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法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术型专业、政府管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社会与心理学院社会学类学术型专业、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所有专业、统计与数学学院的所有经济类学术型专业均实行学院内大类招生。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所有学术型专业实行跨院大类招生。
(四)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商学院、信息学院和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研究生各专业均按照导师组统一招生,根据各专业考生总成绩排名等综合情况,择优录取。录取学生入学后,经博士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学科综合考试,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博士研究生导师。
(五)根据中央财经大学两校区校区建设进展情况,2021年录取的部分研究生将安排到沙河校区或其他校区学习和住宿。
(六)联系部门: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0)86-10-6228903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邮政编码:100081
学校网址:www.cufe.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gs.c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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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博士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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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硕士参考书目(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