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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201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说明

发布时间:2012-11-16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中央财经大学简介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首批试点高校。

学校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创办的第一所新型高等财经院校,历经中央税务学校、中央财政学院、中央财经学院、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等发展阶段,1996年更名为中央财经大学。长期以来,学校秉持“忠诚、团结、求实、创新”的校训,秉承“求真求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9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被誉为“中国财经管理专家的摇篮”。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学院南路校区占地面积141962平方米;沙河校区占地面积789798平方米。

截至2012年9月,全校事业编制教职工1510人,其中专任教师1016人。教授21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77%,副教授34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3.66%;具有博士学位者63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占62.40%。学校现有全日制学生14637人,其中,本科生9776人,硕士研究生3810人,博士研究生603人,留学生425人。

学校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学科为主体,文学、哲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学校设有42个本科专业,拥有经济学、管理学本科专业自主设置权,拥有8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和7个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会计学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拥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统计学一级学科,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世界经济二级学科和经济信息管理、跨国公司管理交叉学科等北京市重点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四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3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77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法律(非法学)等1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和北京市级精品课程17门,先后获得5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和21项北京市教学成果奖。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统计学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首批5个试点项目之一“经济学与公共政策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精算研究院和首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北京财经研究基地。

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在老一代教师中,著名经济学家和学者陈岱孙、崔敬伯、崔书香、李宝光、刘光第、胡中流、李天民、张玉文、闻潜、姜维壮、魏振雄、王佩真、侯荣华、李继熊等先后在校任教,其中一些老教授仍活跃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学校先后有38人成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在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学校拥有国家教学名师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支持人才”等各类杰出人才。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和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7个。近年来,学校着力在全球范围内平台式引进大批海外优秀人才,聘请了一批国内外著名学者担任学院领导和学术带头人,例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劳伦斯•克莱因、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罗伯特•恩格尔、埃里克•马斯金、罗杰•迈尔森等担任学校学术委员、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为学生授课。

作为我国经济学、管理学学科领域的重要科研创新基地,学校充分发挥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决策的“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理论保证和有力的智力支持。“十一五”以来,学校承担了18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重大科研课题。学校举办的各类论坛和高水平国际研讨会在国内外产生了巨大影响。

进入新世纪,根据建设创新型国家对拔尖创新人才需求的新形势,学校注重对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设立了人才培养模式试验区,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人才,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06年和2007年,学校相继成为教育部“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和“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高校。2010年,学校成为国家“财经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院校和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院校。

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快速推进,学校实施国际化战略,大力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已与遍及世界五大洲的高校、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跨国企业等126家单位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2006年以来,作为国家援外项目培训发展中国家政府高级官员的学校受中央政府委托,先后对来自84个发展中国家486名政府高级官员进行培训,受到了广泛好评。学校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首批46所高校之一。2005年和2007年,学校先后成为我国接受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学校和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

学校根据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发展优势,经过科学论证,明确了学校的发展战略目标:将中央财经大学建设成为有特色、多科性、国际化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热烈欢迎港、澳、台人士报考中央财经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类别

我校共有73个硕士专业(含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审计12个专业学位)和27个博士专业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类别为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两类,均属国家计划外招生。

二、报名资格

(一)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同等学力考生,包括获得内地(祖国大陆)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需本科毕业后满三年,专科毕业后满五年(从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对于以上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提出如下要求:

1.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两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2.必须于复试期间携带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学生证、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有应该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而以其他身份报考者以及不符合同等学力报考条件者,则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三)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1.具体学历要求(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已获得硕士学位;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学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需在本科毕业后从事与报考专业相关工作6年以上(含6年),有公开出版的第一作者学术著作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2.跨学科门类报考须公开发表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门类报考。

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人员和境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硕士学位。

(四)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五)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六)考生获得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在大陆高等教育机构获得的学位证书除外)须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否则报名无效。认证地址: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咨询电话:010-82361188,相应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Contact.aspx。相关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

三、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报名地点

(一)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 图文传真:(010)68945112

(二)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 图文传真:(020)38627826

(三)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四)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交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持海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复试时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

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或E—Mail地址。

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招生学院(研究院、中心)的一个专业。

六、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阶段: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均为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硕士生初试中MBA、MPA、MPAcc和审计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总分为300分;其他考生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总分为400分。博士生考试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中:经济学基础(科目代码2001)考试内容包括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占40%)、西方宏观经济学(占40%)、计量经济学(占20%);管理学基础(科目代码2002)考试内容包括管理学原理(占40%)、西方微观经济学(占40%)、计量经济学(占20%)。

初试时间:2013年4月13至14日

初试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二)复试阶段:初试合格者,由我校在研究生院网站上(http://gs.cufe.edu.cn)通知参加复试的时间及地点。硕士生复试满分100分,包括专业课考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博士生复试包括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初试、复试具体记分办法详见复试前公布的复试方案。

七、录取和入学

(一)学校根据考生报考材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由我校另行发放。

(二)新生于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我校“入学通知书”中所注明的时间为准。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研究生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基本修业年限与学费

(一)硕士研究生

逻辑学、金融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精算学、证券投资、国际金融学、金融工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金融服务法、社会学、人口学、经济统计、数理统计、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各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学费为9800元/年。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各招生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三年,学费40000元(人民币)/三年。

其他各学术型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学费均为9800元(人民币)/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相应公告,网址如下:http://gs.cufe.edu.cn/news.asp?id=762

自费兼读硕士生的修业年限不超过五年。

(二)博士研究生

自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自费兼读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最长不超过六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每学年11800元(人民币)人民币。基本修业年限之上,每延长一年须按每年11800元(人民币)交纳学费。

其中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和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无论在职与否,基本修业年限均为四年,最长不超过六年。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和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只招收以全日制脱产学习形式报考的自费全日制的考生。

(三)特别提示:

学费可一次交付或分次于每学年报到注册前交付。学员可交纳人民币或港元、澳元,交纳港元、澳元时,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计价收费。

九、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完成培养方案、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授予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十、奖学金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奖学金,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为:

(一)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奖项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每学年奖金 7000 元(人民币) / 人;二等奖每学年奖金 5000 元(人民币) / 人;三等奖每学年奖金 4000/ 元(人民币)。

(二)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奖项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每学年奖金 9000 元(人民币) / 人;二等奖每学年奖金 7000 元(人民币) / 人;三等奖每学年奖金 5000 元(人民币) / 人。

十一、其他说明

(一)2013年我校新增统计学一级学科下四个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其中★数理统计(0714Z2)专业授予理学学位,★经济统计(0714Z1)、★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0714Z3)和★应用统计(0714Z4)专业授予经济学学位。

(二)联系部门: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0)86-10-6228903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邮政编码:100081

(三)请考生经常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查询有关报考信息,学校网址:www.cufe.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gs.c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