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0〕216号)相关要求,结合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研究院和中心(以下简称学院)制定的学院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方案及工作实施细则,现将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一、第二批次拟录取名单
(一)拟录取公示
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陆续公布,汇总如下(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学院发布的通知,本汇总通知有一定时间滞后):
001财政税务学院:http://spft.cufe.edu.cn/info/1021/4795.htm
002金融学院:https://sf.cufe.edu.cn/info/1104/11799.htm
003会计学院:http://soa.cufe.edu.cn/info/1081/4851.htm
004商学院:http://bs.cufe.edu.cn/info/1019/8182.htm
005经济学院:https://econ.cufe.edu.cn/info/1003/6196.htm
006信息学院:http://ie.cufe.edu.cn/info/1069/5006.htm
007法学院:http://law.cufe.edu.cn/info/1036/44587.htm
009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http://mse.cufe.edu.cn//info/1073/8767.htm
014马克思主义学院:http://marxism.cufe.edu.cn/info/1025/2572.htm
019财经研究院:http://ifer.cufe.edu.cn/info/1031/6224.htm
022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http://cafd.cufe.edu.cn/info/1032/1667.htm
023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http://capfpp.cufe.edu.cn/info/1041/2471.htm
030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http://icfd.cufe.edu.cn/WebPlats/Article/ArticleListNew.aspx?ID=&ClassID=6
各学院招生工作组(含考试小组)和导师负责对本单位初试专业课、复试和录取结果进行解释。专业课笔试(如有)、基础课笔试未达分数线不予录取;专业课面试(如有)、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跨学科加试(如有)任一科未达60分,考核总成绩未达60分,均不予录取。
因新型研发机构联合培养计划系第二批次新增的招生名额,经信息学院招生工作组确定,联合培养计划博士生为:康朕玮(指导教师朱建明),王田佳(指导教师高胜)。
(二)放弃声明
因工作、出国或其他原因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公示期结束前向研招办发出书面说明,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放弃拟录取资格说明中需写明放弃原因,并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拟录取学院、拟录取专业及本人手机号,由本人亲笔签署姓名和日期,拍照或扫描后发送邮件至yzb2020@cufe.edu.cn。
二、拟录取安排
(一)录取材料
所有拟录取博士生(含第一、二批次申请考核生、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前期已提交成功的无需重复提交)须在6月30日17:00前按照附表3:《填表说明》完成考生自填部分(第1-6页个人信息及所在单位意见栏签字盖章)并向学院提交附表1:《中央财经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附表2:《中央财经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二)档案调转
学校将对拟录取类别为:普通计划非定向就业博士新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非在职博士新生、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计划博士新生发放调档函,上述类别新生须持调档函,将人事档案(含工资关系)于入学报到前调入我校。
档案不能由个人保管,必须由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统一存放,否则不予发放调档函。请新生核实档案所在单位是否正确,如有变化,及时联系研招办更改。
档案接收地址详见附件一:《博士招生学院接收档案地址及联系方式一览表》,档案寄送建议尽量避开暑假期间(8月1日-9月2日),如确实无法避开,正常寄送即可。
普通计划非定向就业新生和骨干计划非在职新生档案可由存档单位在新生入学报到前直接寄送至新生录取学院,也可由存档单位加盖密封签后交由新生本人于入学报到前(含入学报到当天)提交给录取学院(由于疫情防控等不确定因素,为避免无关人员不能入校的情况,建议采用邮寄方式寄送新生档案)。档案没有密封签或密封签有破损的,一律拒收,由新生本人负责。通过档案和政治审查者方可入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学校对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骨干计划非在职新生除外)不调取档案。对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定向除外)不再发放调档函,其新生档案由录取学院统一至学校相关部门调取,学校不再发放调档函。
调档函后续将使用“调档函打印系统”发放电子版,学生自行打印,目前系统尚未开放,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候。
(三)党团组织关系
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新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新生,如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入学报到时须将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1)党组织关系办理:
现党员组织关系隶属于北京市委的,通过北京市“党员E先锋”平台办理转接,不需开具纸质介绍信,具体转入信息(转入党支部名称、党支部编码)见附件二;
现党员组织关系不隶属于北京市委可使用全国组织关系转接系统进行转接的,不需开具纸质介绍信,转入目标党组织填写党委名称、党委编码,并在发起转接时根据人员类别备注需转入党支部名称及编码,具体转入信息见附件二;
现党员组织关系不隶属于北京市委无法使用全国组织关系转接系统进行转接的,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具体转入信息(介绍信抬头、去向等)待后续在本通知内更新。纸质介绍信要求转出党组织为基层党委、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开学报到时(预计9月中旬)在有效期之内。
(2)团组织关系办理:
团组织关系调转需完成线上和线下办理。线上通过组织系统办理(京内高校“北京共青团”系统,京外高校“智慧团建”系统),线下持团员证办理,两种方式均需等9月开学后按照学校团委和学院团组织统一安排办理。原则上请同学们直接保留原团组织信息至入学,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转入我校,请与录取学院团组织联系。线下办理只需要新生凭团员证办理即可,不需开具介绍信等材料。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新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新生除外),组织关系不予调转。
(四)户口迁移
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普通计划新生和骨干计划非在职新生。入学报到后,本着自愿的原则,非北京正式户口的新生可持“户口迁移证”(户口在京外)或“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在京内高校)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开具户口迁移证时,内容要准确详实,“出生地”及“籍贯”必须填写到市、县、旗或区,户口“迁往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特别注意:迁往地址须严格按照此地址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或添加内容)。
“户口迁移证”上注明的有效时间不影响入学后学校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请勿担心。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保卫处户籍管理科发出具体通知,统一办理新生户口迁入。保卫处户籍管理科咨询电话:010-62288352。根据公安机关相关规定,每年新生在入学时统一办理户口迁入,入户工作结束后派出所将不再受理任何入户申请,逾期未按要求办理户口迁入的新生视为自愿放弃,在校期间再无机会将户口迁入学校。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后,由保卫处统一管理至毕业,期间不可办理迁出。
落户周期约三至四个月,在此过程中无法使用户籍,请注意保管好个人身份证,若丢失,落户后才能补办。落户完成后保卫处会组织集体办理身份证,如有遗失等特殊情况,可在落户完成后自行办理。
北京正式户口新生、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新生(骨干计划非在职新生除外)不予办理户口迁移。
(五)奖助政策
我校2022级研究生奖助评选现参照《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执行,如有修订,以最新公布的通知为准,咨询电话为010-62288588。具体办法详见http://gs.cufe.edu.cn/gzzd/jzgz.htm
(六)其他事项
(1)新生录取通知书、定向协议以及住宿安排等工作目前尚未开展,请各位新生耐心等候,并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2)所有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新生和骨干计划非在职新生均须填写《研究生(新生)婚育证明》(见附件三)并加盖公章,在入学时按要求登记备案,咨询电话:010-62288258。
(3)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择期审查新生入学资格与身份,不符合要求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如有档案调转、党团组织关系、户口迁移等方面的问题,请直接联系通知中各相关部门,其余问题请邮箱咨询:yzb2020@cufe.edu.cn。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和录取工作接受校内外有关部门的监督。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监督电话为:010-62289024;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