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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更新报到事宜】关于公布2019级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重要事宜的通知(7月11日更新报到须知)

发布时间:2019-06-20 16:37 更新日期:2019年07月11日     浏览次数:    来源:

【2019年7月10日更新】

1.入学报道须知.pdf(重要,所有新生必读!)(点击获取)

2.转保卫处:关于2019级新生入学安全教育第一课的通知(点击链接查看)

3.(1)转昌欣物业:关于2019级沙河校区研究生新生宿舍用品预定的通知(点击链接查看,沙河校区新生预定)

(2)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关于学院南路校区2019级研究生新生宿舍床上用品预定的说明.pdf(点击链接查看,学院南路校区新生预定)

4.转校医院:校医院致全体新生的一封信——文明生活、健康成才.pdf

5.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新生考生编号(点击获取)  

6.报到地点安排(点击获取)

7.【转财务处】中央财经大学2019级博士研究生入学收费通知(点击获取)

8.《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和考纪诚信承诺书》(点击获取)

【5月24日发布】

各位新生:

 

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已接近尾声,现将新生入学前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信息采集相关事项

 

新生录取通知书接收方式、调档函等相关重要信息已在我校信息采集系统中采集。新生如需调整,可再次登录信息采集系统(点击进入)进行修改(修改时间:620-626日。信息提交成功后,采集状态中的“完成状态”显示“×”均为正常状态。)。

 

(一)调档函

 

学校将对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新生和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非在职新生统一发放调档函,该类新生须持调档函,将人事档案(含工资关系)于规定时间前调入我校(往届硕士为75日前,应届硕士为91日前)。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具体到单位即可。档案不能由个人保管,必须由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统一存放,否则不予发放调档函。学校对本校应届生不再发放调档函,其新生档案由录取学院统一至研究生院调取。新生档案没有密封签或密封签有破损的,一律拒收,由新生本人负责。通过档案和政治审查者方可入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学校对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新生(骨干计划非在职新生除外)不调取档案,故该类新生不发放调档函。

 

(二)定向就业协议

 

学校将与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新生(含普通计划、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和思政骨干计划)签订《中央财经大学2019年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协议书》。请新生核对定向就业单位(即新生供职单位)名称。普通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和思政计划定向就业新生其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需经甲方(中央财经大学)、乙方(定向就业单位)、丙方(新生)签字盖章确认;骨干计划非在职新生其协议书一式四份,协议书需经甲方(中央财经大学)、乙方(新生所属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丙方(新生)签字盖章确认;骨干计划在职新生其协议书一式五份,协议书需经甲方(中央财经大学)、乙方(定向就业单位)、丙方(新生)和丁方(新生所属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确认。普通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和思政计划定向就业新生(交一份协议)和骨干计划新生(交两份协议)于75日前将协议寄送达至研招办。

 

(三)录取通知书

 

根据通知书发放工作流程,自取通知书于78日自取,自取地点为各录取学院(详见附件一);邮寄于79日由学校统一寄出

 

选择“自取”的新生,届时本人凭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他人携带新生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三项材料缺一不可)到我校录取学院领取录取通知书。

 

根据录取相关要求,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往届硕士新生和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骨干计划非在职的往届硕士新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学校(邮寄至研招办);应届硕士新生须提供已获得硕士学位证明(将本人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扫描件发送至研招办审查邮箱cufebsbm2018@sina.com,邮件标题须标明学院+姓名+证书扫描件);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新生须完成定向就业协议签订并将协议寄/送达研招办,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在75日之前寄/送达至研招办。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办公楼412研招办,收件人:研招办,电话:010-62288344学校将于624日至25日间批量寄出调档函或定向就业协议。若新生无法完成上述手续,学校将不予发放通知书。

 

二、党团组织关系办理

 

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新生和骨干计划非在职新生,如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入学报到时须将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我校。1)现党员组织关系隶属于北京市委的,通过北京市“党员E先锋”平台办理转接,不需开具纸质介绍信,具体系统转入信息请查看《2019年接收组织关系党支部名称及编码信息表》(点击打开),亦可咨询录取学院;现党员组织关系不隶属于北京市委的,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向为“中央财经大学**学院”;纸质介绍信要求抬头及相关信息准确,开具单位为县级及以上党委,9月份开学报到时介绍信需在有效期之内。(2)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入学后新生凭团员证或其它团员身份证明在学校团委统一安排下集中办理团组织转接手续。“智慧团建APP”线上办理或持团员证线下办理,均需9月份开学后,由学校团委统一安排集中办理。团委咨询电话:010-61776705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新生(骨干计划非在职新生除外),组织关系不予调转。

 

三、户口迁移

 

(一)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新生和骨干计划非在职新生,入学报到后,本着自愿的原则,非北京正式户口的新生可持“户口迁移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开具户口迁移证时,内容要准确详实,“出生地”及“籍贯”必须填写到市或县,户口“迁往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特别注意:迁往地址须严格按照此地址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或添加内容)。

 

(二)“户口迁移证”上注明的有效时间不影响入学后学校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请勿担心。

 

(三)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发出具体通知,统一办理新生户口迁入。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288352。根据派出所相关规定,每年新生在入学时统一办理户口迁入,入户工作结束后派出所将不再受理任何入户申请,逾期未按要求办理户口迁入的新生视为自愿放弃,在校期间再无机会将户口迁入学校。

 

(四)北京正式户口新生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新生(除骨干计划非在职新生外)不予办理户口迁移

 

四、住宿安排

 

学校根据两校区办学功能定位,安排新生住宿。具体情况详见《中央财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新生住宿安排》(附件三)。

 

根据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结合学校现有住宿资源,定向单位来自北京地区的博士研究生不予安排住宿。

 

五、应届硕士毕业生新生学历、学位证书信息采集

 

按教育部最新要求,以应届硕士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新生如于录取当年9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在入学报到时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备查)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右上角标注姓名和学号于报到时统一上交录取学院。

 

六、国家助学贷款

 

(一)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模式。学生可以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入学后,按照学校助学服务中心的通知,向中国银行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须提前准备好父母身份证(正反面)和户口本主页及父母页复印件,如父母双亡须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和户口本主页及监护人页复印件。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助学服务中心电话:010-62288502。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电话:010-62288588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随录取通知书同时发《新生入学须知》、《收费须知》等。

 

(二)新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三)所有新生均须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新生)婚育证明》(见附件四)并加盖公章,在入学时按要求登记备案,咨询电话:010-62288258

 

(四)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择期审查新生入学资格与身份,不符合要求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备注:  

1.附件五:招生学院接收档案地址及联系方式一览表-2019仅供应届硕士毕业生邮寄档案和调档函使用。往届生仍需将档案和定向就业协议寄至研招办。(7月4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