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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4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现公布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和最长修业年限如下:

会计学院、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其余专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生基本修业年限和最长修业年限遵照《中央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试行)》(校发〔2012〕125号)执行。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