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考场规则请考生认真阅读,因个人原因违反考场规则责任自负。
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上午考试时间为8:30至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00至17:00。
1.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并严禁用上述物品计时。考前将对考生持有的手机等通讯工具集中管理,凡在考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并未放置在指定位置或未关机者,一律按作弊论处。考生可携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橡皮、绘图仪器。个别考试科目可使用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电子计算器。
2.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10分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限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并将携带物品按照指定地点存放。考生按考生编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考生进入考场后至开考前不能再离开考场。
3.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翻阅试题和答题。
4.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5.考生除在试卷上填写(涂)规定的项目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否则答卷作废。
6.考生答题必须用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书写,填涂答题卡须使用2B铅笔。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答案应按要求写在答题本或答题卡上。答案写在试卷和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7.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问题,可举手询问。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9.考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夹带、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等。
10.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题、答题纸或答题卡按照监考老师要求摆放。经监考人员逐个核查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试题、答题卡、答题纸(或本)和草稿纸不准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