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生工作 > 博士招生(双证) > 正文

关于发放2016级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4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一、已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博士新生信息采集系统”中选择“自取”或未作任何处理默认为“自取”录取通知书的考生请于7月5-7日上午 8:30-11:00,下午2:30-5:00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南路校区行政楼412室)领取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领取时须持以下证件:

(1)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

(2)委托他人代领,须持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中须注明考生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代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由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我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档案由研究生院统一调取,不发放调档函。

二、已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博士新生信息采集系统”中选择“邮寄”录取通知书并完成缴费考生的特快专递(EMS)将于7月5日寄出,请注意查收。

三、随录取通知书同时寄发新生入学报到须知、收费通知、调档函(非定向就业考生、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定向就业考生)、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研究生医疗保险简介、诚信承诺书等。关于党、团组织关系、户口迁移、协议书签订等事宜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2016级拟录取博士新生入学重要相关事宜通知》

四、因学历认证过期未通过教育部审查者,须在接到我办通知后及时进行认证,否则责任自负。

五、凡未通过教育部录检会审查或后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管是否收到录取通知书,我校可随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