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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网报错误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30 19:51 更新日期:2018年10月30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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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于201810月10日开始,将于10月31日22点截止。接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通知,现将部分考生错误信息公布如下

一、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如为港澳台学历生或境外学历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通过此项核查。

如为大陆学历生,须核对填报的姓名、证件号码、毕业学校、毕业专业、学历、学历证书编号和学习形式等信息是否与个人学籍或学历信息完全一致。建议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认证核查,按照认证结果上的信息填报。报名阶段校验未通过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纸质版认证报告方可通过此项核查。

二、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不满足毕业年限要求:考生须核查毕业年月和毕业证书编号是否填写错误。如填写有误,符合报考要求,须立即修改;如真实情况不符合报考要求,请待符合毕业年限要求时报考或选择符合毕业年限的专业报考。

三、报考法律(法学)和法律(非法学),不满足毕业专业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非法学类专业[代码不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非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非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法律(法学)专业。

四、错误选择北京地区报考点(1134中央财经大学):1134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仅接收3类考生报考:①北京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须持有效学生证);②具有北京户籍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持有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或家庭户口本原件);③不具有北京户籍但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在职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持有本人与现供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网上报名截止前连续三个月(即2018年7月-9月或8月-10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一律不予选择1134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须根据考生类别选择本科就读高校所在地(本科应届生)或户籍所在地(往届生)所设报考点。

请相关考生仔细核对信息,于报名截止之前将错误信息更正。如在报名期间不更正错误,造成不能通过现场确认或不予准考,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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