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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接收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10月21日更新)

发布时间:2015-10-20 00:00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24日     浏览次数:    来源:

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拟录取名单公示

我校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已全部结束,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和单科分数线,并结合学院接收推免生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最终确定2016年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结果,现将成绩及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名单:

001财政学院.pdf

003会计学院.pdf

004商学院.pdf

005经济学院.pdf

006信息学院.pdf

007法学院.pdf

008文化与传媒学院.pdf

009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pdf

010保险学院.pdf

011政府管理学院.pdf

013社会发展学院.pdf

015税务学院.pdf

017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pdf

019财经研究院.pdf

020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pdf

021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pdf

022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pdf

023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pdf

024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pdf

029统计与数学学院.pdf

支教团推免计划.pdf

注意事项:

1.本次公示范围为已获得我校复试资格且参加我校复试的推免生,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录取状态”为“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我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后的48小时内进行待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即视为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一经确认,不予更改。因已确认其他学校的待录取通知致使我校无法在确认期间发送成功待录取通知的拟录取考生,如确有意愿接收我校待录取通知,须在确认期间内取消其他学校的待录取通知,并在此期间内联系并告知我校研招办,我校方可发出待录取通知。逾期未办理上述手续,即视为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

3.体检结果有问题的推免生,须到我校校医院进行复检。我校将电话通知须参加复检的推免生。

4.本次推免生拟录取结果公示采取分批次分学院分专业公示的办法。最晚批次将于2015年10月21日公布。敬请相关考生及时关注!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