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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推免生报考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2015-09-25 00:00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24日     浏览次数:    来源:

中央财经大学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相关说明

我校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注册与报名均采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学校不再另设报名系统。请报考我校推免生的考生按照《中央财经大学2016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安排》(附件1)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并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

考生报名成功后,须密切关注“推免服务系统”,保证系统内提交联系方式的畅通,并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并确认我校发出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未按要求进行操作造成无法参加复试或取消拟录取资格等后果,责任自负。

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自主选择报考我校多个专业,并通过我校多个专业的复试资格认定,则其须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参加复试的我校唯一专业。未按要求选定最终申请推免专业者,造成无法参加复试或取消拟录取资格等后果,责任自负。

已参加夏令营并获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资格(已于2015年9月18日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在系统中报考我校,报考学院与专业须与公示结果一致,并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在规定时间未按照上述要求报考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后果自负。本类考生可选择参加我校于10月14和15日的统一体检,亦可在北京或外地三甲医院按照我校体检要求(详见附件2)进行体检,体检结果须在10月15日前寄送至研招办。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研招办,联系电话010-62288344。本类考生复试费缴纳要求同其他非夏令营推免考生,考生须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

非夏令营推免考生均须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材料:

1.网上成功缴纳复试费后打印的“缴费证明”;

2.加盖公章后的《中央财经大学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

3.有效期内且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4.至目前为止的所有本科成绩单原件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或其他英语水平成绩证明的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6.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结项书等)及获奖证书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各招生专业资格审查附加材料、复试面试时间、地点安排等信息均于所在学院网站后续公布的《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方案》中列明,请考生及时关注。

依照我校校发文和研字文相关规定,我校录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推免生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其中,面试包含专业外语听说(满分10分,占面试成绩的10%)。

笔试、面试中任何一项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要求者,不予录取。

关于我校推荐免试接收复试录取相关信息,请考生随时查阅研究生院网站,一旦错过报考任何环节,责任自负。

附件1:《中央财经大学2016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安排》.xls

附件2:《复试体检表》.doc

附件3:《中央财经大学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