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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9 00:00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24日     浏览次数:    来源:

一、已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2015年硕士新生信息采集系统”中选择“自取”或未作任何处理默认为“自取”录取通知书的考生请于6月23、25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24日为我校毕业典礼,请勿前来领取)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南路校区行政楼412室)领取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领取时须持以下证件:

(1)考生本人凭准考证原件或身份证原件领取。

(2)委托他人代领,须持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中须注明考生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代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2013年录取优干保研和2014年录取支教保研并于2015年入学报到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请于6月23日办公时间凭学生证、身份证或准考证任一原件到录取学院领取。该类新生档案由录取学院统一调取,不发放调档函。

二、已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2015年硕士新生信息采集系统”中选择“邮寄”录取通知书并完成缴费考生的特快专递(EMS)已于6月19日寄出,请注意查收。

三、随录取通知书同时寄发新生入学须知、收费通知、调档函(非定向就业考生、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定向就业考生)、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新生报到及住宿安排、研究生平安保险简介、新生婚育证明(未婚者不需填写)、跨学科门类硕士研究生补修通知(具体跨学科新生名单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gs.cufe.edu.cn)通知)等。关于党、团组织关系、户口迁移、协议书签订等事宜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2015级拟录取硕士新生入学重要相关事宜通知》

四、因学历认证过期未通过教育部审查者,须在接到我办通知后及时进行认证,否则责任自负。

五、凡未通过教育部录检会审查或后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管是否收到录取通知书,我校可随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六、MBA(全部)、MPA(自取)新生的录取通知书由MBA教育中心、政府管理学院统一发放。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领取和寄发另行通知。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