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生工作 > 硕士招生(双证) > 正文

中央财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要求

发布时间:2014-03-31 00:00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24日     浏览次数:    来源:

按教育部要求,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必须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准予复试。我校于4月9日至13 日进行硕士研究生复试,所有参加复试考生(MBA、MPA考生除外)应于4月9日上午8:30—11:00到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复试通知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生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网上成功缴纳复试费后打印的“《复试通知书》申领单”。

(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三)往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或查验: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必须出具,未获得学位证书者请在资格审查时进行书面说明);

2.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

1.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有效学生证原件、带有学生证号的学生证复印件;

2.由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提供本科毕业证,毕业证书于入学时验证。

(五)考生填写并加盖有关公章的《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质鉴定表》。

(六)考生填写完整的《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知识成就评定表》及表中要求所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学院留存),此表为考生复试 “知识成就评定”项的评分依据。

考生提交上述证书类材料原件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查验,不留存;复印件须现场交验。

二、特殊类别考生资格审查要求

特殊类别考生除提交“一”中所列材料外,还需做到以下要求: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通过学院资格审查并领取《复试通知书》后,持此通知书到研招办(办公楼412)提交《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并由研招办在《复试通知书》中加盖公章,否则《复试通知书》无效。

(二)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审计、会计专业的考生须提交一篇2000字以上,且与审计、会计专业相关的论文,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须提交至少两篇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备查,提交复印件。

(三)原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原定向、委培单位准予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原件。

三、其他要求

(一)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学院发放《中央财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通知书》,考生据此参加各项复试。

(二)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对于报考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验,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特此通知。

附表1: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质鉴定表.pdf

附表2: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知识成就评定表(新).pdf

附表3:招生学院联系方式一览表.pdf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