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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央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场规则

发布时间:2012-01-04 00:00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24日     浏览次数:    来源: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生可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3.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等。我校所有考试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凡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需取消闹钟等铃声并关机后存放在指定存包处,否则,无论开机与否,一律按作弊论处。

考场内考生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特别说明:“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代码199)和“英语二”(科目代码204)中非选择题作答时只能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

5.考生在开考前15分钟可进入主教学楼。考生在每科开考前10分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进入考场到开考前不得出考场,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及有效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

6.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题。考生拆启试题信封时,要沿信封边缘小心拆封,以免损坏里面的试题和答题卡。

7.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的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

8.考生在试卷、答题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9.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10.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试结束前5分钟不得交卷出场。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11.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

12.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题、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按照监考老师要求摆放或封装。经监考人员逐个收齐并核查无误后,宣布考生可以交卷出场时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题、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和草稿纸不准带离考场。

13.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