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我校于2月20日-21日接待考生初试成绩复查。经核查,所有申请复查的统考科目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均无错误,特此公告,我办不再另行通知,公告时间2017年2月24日至3月5日。
附件:申请复查名单(更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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