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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中央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5 11:00    浏览次数:    来源:

研字〔20241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响应北京市推荐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导师激励机制,增强导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励导师以学术造诣和人格风范引领研究生成长成才,营造教书育人的良好环境,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央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评选办法》(校发〔2021〕227号),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中央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中央财经大学在职在岗在编研究生指导教师,包括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不含校外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推荐名额

根据各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数量,财政税务学院、金融学院、会计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经济学院、商学院、法学院、信息学院限推荐3个(导师或团队);保险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政府管理学院、社会与心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限推荐2个(导师或团队);其余培养单位限推荐1个(导师或团队)。

三、推荐条件

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评选遵循公平公开、择优遴选、宁缺勿滥的原则,以导师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主要考察依据,遴选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优秀、对学生尽职尽责、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指导研究生质量优异、积极投身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的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

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评选历届获奖者可重复参评,但获评者再次参评材料不可重复使用。

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参评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导师和所指导 的研究生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

(二)坚持立德树人,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第一职责,具有优良师德师风,潜心研究生培养,关心研究生成长,善于创新育人模式,尤其注重研究生科学精神、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培养,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育人成效显著,教学效果良好,具有5年及以上指导研究生的经历并正在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近3年主讲过一门及以上研究生课程,原则上每年均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所指导的研究生思想品质优秀,学术水平较高,指导的研究生就业质量、社会贡献及认可度较高。

(四)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取得的科研成果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有较大的实践意义,在教材建设、课程建设、智库等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和学术贡献力。

(五)指导的研究生质量优秀,近5年须至少取得过以下成果之二:

1.所指导的研究生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在校期间发表过 A 类及以上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且符合学校对科研成果认定的要求;

2.所指导的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或实践成果对社会有较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并取得相应证明;

3.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至少 2 人次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

4.所指导的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 5 人次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5.培养指导研究生取得有重大影响的科研成果,须由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出具认定意见。

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团队参评时,以团队为单位培养研究生的成果符合上述第(五)条要求,并同时需满足:

(一)具有稳定的合作关系,团队负责人为人师表,学术水平高,具有良好的协同创新精神,团队成员相对稳定,共同参与指导研究生,有高质量的合作科研成果产出,团队成员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

(二)团队凝聚力、向心力强,在培养研究生方面取得一系列突出的科研及社会实践成果,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氛围。

(三)具有良好的学术生态和育人环境,教学及管理运行机制成熟,研究生培养计划科学合理,职责分工明确。

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参评人不可同时作为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团队成员参评。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导师,不得参评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

(一)有违反国家法律或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本人和指导的学生有学术不端情况。

(二)有违反《中央财经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中央财经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三)有违反《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导师职责规范》或《中央财经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的行为。

(四)5 年内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出现学术不端、抽检“问题论文”等情形。

四、工作安排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中央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中央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团队申报表》(一式7份),并经由本人(或导师团队成员)指导的5名研究生(其中至少3名为已毕业研究生)联名签字认可(经学院核实,可采用电子签名方式),推荐至申报人所在学院。

(二)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本单位推荐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名单。召开会议前,须充分征求研究生代表、研究生教务和研究生辅导员意见,并据此确定推荐名单。推荐名单确定后须在本学院面向全体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师生因推荐程序问题产生异议,可向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申请处理。

(三)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中央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中央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团队申报表》(一式7份),及《中央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汇总表》《中央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团队申报汇总表》(1份)签署学院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24326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同时电子Word版(申报表命名规则“单位名称-导师或团队名称-申报表”)发送至xwb9076@cufe.edu.cn

(四)学校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的评审工作。评审采取会前审阅材料、现场听取事迹介绍、现场打分的形式,由参评人指定本人(或团队)指导的研究生代表到会介绍导师事迹,参评人本人可到场旁听并做必要补充。所有参评人事迹介绍完毕后,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人员进行现场打分并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本次评选不多于10名优秀导师、5个优秀导师团队。

(五)拟入选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校长办公会审定发布,并根据评审委员会现场打分排序按北京市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推荐名额推荐参评北京市相关奖项

(六)对于北京市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团队评选工作安排中允许以额外指标申报参评的导师或导师团队(如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北京实验室、北京高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北京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等平台项目,以北京市具体通知为准),在征求本人意见的基础上,可以不参评本年度校级优秀指导教师及团队,经评审委员会同意单独作为北京市相关奖项参评人员推荐

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团队的评选与推荐,是学校人才培养和师德师风建设领域的重要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成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

1. 《中央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

2. 《中央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团队申报表》

3. 《中央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4. 《中央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

5. 填表说明(2024)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43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