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位管理 > 博士学位申请与答辩 > 正文

关于开展2018年度博士研究生重点选题支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2 09:08    浏览次数:    来源:

 

各博士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鼓励博士研究生潜心开展高水平原创性研究,全面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重点选题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研字[2017]50号)的规定(见附件1),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度博士研究生重点选题支持计划,现将有关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非委托培养、非定向培养的在校博士生。

 

2、在校硕博连读生。

 

以上申请人均不含已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博士生。

 

二、资助选题数量及金额

 

本次学校拟资助博士研究生重点选题项目35项,培育项目46项;重点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人民币,培育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人民币。

 

三、申报标准

 

申请重点支持项目的申请人,须在申请之前一年内(以发表或录用时间为准,录用的论文,预计在1年内能够刊发)在我校AA类及以上期刊(包括中文、外文)公开发表与选题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在我校A类及以上期刊(包括中文、外文)公开发表与选题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所发表论文均须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央财经大学”。科研成果的统计时间从201791日起至2018831日止。

 

申请一般培育项目的申请人,须在申请之前一年内(以发表或录用时间为准,录用的论文,预计在1年内能够刊发)在我校A类及以上期刊(包括中文、外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与选题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且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央财经大学”。

 

以上条款中的期刊级别,均严格按照学校科研处《中央财经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和《中央财经大学外文核心期刊目录》认定。发表于英文核心期刊的论文,如多名作者按照国际惯例以姓名首字母排序,则均视为第一作者。同一篇论文只能用于申请一个选题。

 

四、项目建设周期与终期验收

 

1、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1年内未能结项的将停止资助。

 

2、项目实施与更改

 

获准立项的博士研究生,应将重点选题作为学位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并在导师指导下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项目进行中,如需要变更研究内容、更改实施计划、提前结题等,均应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报告,批准后,方可变更,否则变更无效。

 

3、项目终期验收

 

受资助人应撰写结项报告并填写《中央财经大学博士重点选题支持计划结项书》,经导师签字认可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核通过,方可结项。

 

以论文录用通知书获得申请人资格的,需要在结项前提交论文正式发表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结项,并追回相应资助款项。

 

五、申报程序

 

博士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选题,选题应具有学科前沿性或开创性,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在理论、观点、方法上有较大创新,有望取得较大的突破性成果,达到同类学科先进水平。

 

申请人填写《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重点选题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2),并将填写完整的《申请书》(一式两份)经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在2018年97日前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筛选后,将同意推荐的《申请书》(一式两份)以及《中央财经大学博士重点选题支持计划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3)统一于2018914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办公楼305室东侧,联系电话62289076),《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wb9076@163.com

 

六、项目评审与立项

 

研究生院将于20189月下旬至10月上旬组织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对博士生申请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方式采取会议评审和答辩形式。通过会议评审的申请项目,须参加答辩,由专家组考评申请人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研究能力以及对拟研究选题的理解和思路,给出综合评分,据此择优确定拟资助人选的名单及金额。

 

请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依据“鼓励创新、严格筛选、宁缺勿滥”的原则,认真做好博士研究生重点选题支持计划项目的审核和遴选工作。

 

研究生院

 

201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