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位管理 > 博士学位申请与答辩 > 正文

关于开展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4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各博士培养单位: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本学期博士研究生进行开题报告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参加本学期开题的博士研究生包括:已通过学科综合考试的2014级博士研究生、因故未开题和开题未通过的往届博士研究生。

二、时间要求

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因特殊情况需推迟开题的学生应提前履行相关手续,无故不按期开题者,不允许按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三、开题报告内容

研究生撰写开题报告的内容包括:1.选题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2.文献综述,包括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发展、现状、趋势及问题等,字数不少于5000字;3。主要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4.研究方法、思路;5、进度安排,预期达到的目标;6.为完成课题已具备和所需条件;7.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8.研究的创新和特色;9.主要参考文献,参考文献量一般不少于60篇,对个别新兴研究领域其文献量可酌情减少。

四、开题组织

请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认真组织博士研究生开题工作。开题论证委员会由3-5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博士生导师。申请人的导师是否参加开题论证会,由学院确定。开题论证会另设1名秘书,负责开题过程记录等具体工作。博士生开题报告内容应首先获得导师认可通过,并在举行开题论证会的前一周送交开题论证小组,审阅通过后,方可举行开题报告论证会。学校鼓励聘请校外专家参加开题论证会。

五、信息化工作流程

从今年起,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环节将在研究生院“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各培养单位不需向研究生院提交纸质的汇总表格。

工作基本流程如下:

1、研究生登录系统,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原稿;

2、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在系统中分别对开题报告原稿进行审核;

3、线下填写《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表》,按要求组织开题论证会;

4、研究生在系统中填写开题过程相关记录,上传《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表》扫描件,并上传开题报告修改稿;

5、培养单位对开题结果进行审核,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本次开题结束。

研究生在系统中的详细操作流程参见附件。

六、材料领取与报送

1.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务干事到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领取《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表》。

2.开题结束后,请各培养单位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表》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附件: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开题报告说明.doc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