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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疫情期间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方案(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

发布时间:2020-08-31 10:03    浏览次数:    来源:

 

研字﹝20205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关于北京高校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整体安排,遵循各级疾控、卫健部门和专家意见,按照《中央财经大学秋季开学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中央财经大学2020年工作要点》(校党字[2020]12号)等文件精神,保障秋季学期教学秩序和质量,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调整研究生课堂教学周次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和冬季流感等防控需要,学校调整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安排。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周为1-14周,第15为考试周。

 

20182019级研究生97正式上课,2020级研究生914正式上课。国庆期间101日至4日放假(927日按周四课表补课,1010日按周五课表补课),其他时间正常上课。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在第14教学周之前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可以根据课程教学需要申请周六补课,适当提前结课,2学分以上的课程不得早于第12教学周结课。请各单位任课教师根据上述要求调整教学计划和进度,完成既定教学目标。

 

(二)采用线下教学为主,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将采用“线下教学为主,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根据后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在做好线下教学的同时,应全部做好线上教学准备(线上教学要求按照上学期线上教学规定执行)。一旦校园内出现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学校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可以保证随时切换为线上教学,做到线下线上教学无缝衔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做好课堂学生情况统计工作,对于有选课学生因疫情无法返校的课堂,务必组织开展同步在线教学。任课教师应充分发挥线上线下相结合授课模式的优势,组织学生完成在线学习,定期对学生进行答疑,保证教学质量。

 

对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调研论证后选择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组织授课教师完成在线教学准备工作,包括教师建课、教学资源上传、在线开课、学生选课等。在线教学准备工作应于各年级正式开课日期前完成。

 

研究生在线教学以“录播视频(或慕课)+在线答疑”形式为主,除学校统一要求的在线教学平台(超星博雅教学平台)外,可使用雨课堂、畅课、微信、腾讯会议、钉钉等软件作为教学辅助平台。

 

研究生授课老师应至少提前一周将课程教学资料上传至在线教学平台。教学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视频、课程教学大纲、习题作业等。使用在线教学平台进行课堂测验与考核的,应提前准备测验与考核资料,适时上传平台。

 

(三)必要时采用分组轮流教学形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及时、充分掌握学生选课情况和教室容量信息密切关注课堂密度对于课堂规模较大且人员密度较高的课程应安排分组轮流教学

 

分组轮流教学的具体安排为:授课老师根据选课人数和教室容量,组织将班级学生分为两组或多组轮流到教室上课,其他学生在宿舍进行在线学习。

 

授课教师线下教学过程中可全程录制教学视频,并及时将教学视频上传至在线教学平台,供在线学习的班级使用。授课教师也可提前录制教学视频上传平台供在线学习使用。

 

(四)线下教学须满足疫情防控要求

 

线下教学的教学场所应满足疫情防控条件,学生在教室上课时应佩戴口罩,在教室容量允许的情况下应保持适当的间隔距离,分散就坐。

 

(五)做好线上线下教学监督检查工作

 

各培养单位应做好线上线下教学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研究生教学平稳有序开展,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实质等效。研究生院不定期进行教学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六)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研究生期末考核分为结课周考核和考试周考核两个时间段,选修课全部在结课周随堂考试(12-14周),必修课如有需要可在考试周(15周)统一安排。任课教师可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根据课程特点采用多样化课程考核方式。具体工作安排按照研究生院相关通知要求进行。

 

二、教学工作应急预案

 

为应对秋冬季节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和冬季流感,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做好全面开展线上教学的准备,提前组织全体研究生授课教师完成在线教学平台建课开课、资源上传等工作,组织完成学生选课工作,确保秋季学期计划开设的全部课程能够随时开展在线教学,确保线上线下教学即时切换、无缝链接。    

 

一旦校园内出现学生发热或确诊病例,或所在地区风险等级上升,线下课堂教学应立即停止,在学校完成人员转移安置后,在线开展教学。因突发情况造成教学时长耽搁的,或因统一隔离导致课程学习耽搁的,由授课教师安排在线补课,并报所在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备案。

 

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低或校园内紧急情况解除后,线下教学可逐步恢复。

 

三、其他相关要求

 

1.各单位任课教师应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指导协助课堂学生做好相关工作,如遇学生发热等突发紧急情况,应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及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理。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充分做好教学准备,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全力做好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保障工作。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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