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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初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26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研字[2016]40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新学期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研究生院对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初研究生培养有关工作要求进行了整理,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落实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

8月28日为本学期研究生注册日,研究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由本人办理注册手续,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未缴纳学费者,不予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应履行暂缓注册的书面请假手续。各培养单位应按要求为学生办理注册手续,填写研究生注册情况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培养工作”下载),于9月11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办公楼305西)。各培养单位请及时为研究生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注册,系统注册时间为2016年8月28日至2016年9月4日。

各培养单位要积极督促请假学生返校注册,办理销假手续,并于9月23日16:00前统一将销假注册情况汇总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培养工作”下载)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届时仍未返校注册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研究生选课工作

本学期2014级、2015级研究生选课时间为8月29日至9月4日,2016级研究生选课时间为9月12日至9月18日,2015级、2016级研究生(含硕士生、博士生、硕博连读生、留学生)须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yjsy.cufe.edu.cn)进行网上选课,2014级研究生须登录“研究生数字化校园系统”(网址:http://menhu.cufe.edu.cn/yjs/)进行网上选课。请各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及时通知本单位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选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未按时选课将无法获得相应课程成绩。

研究生若需补、退选课,请于网上选课结束后一周内将《研究生补、退选课申请表》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

三、研究生教学信息发布

任课教师在第一次授课时,应明确课程的教学进度安排、主要内容、考勤、考核方式以及比例(按《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关于课程考核的相关要求执行,其中,公共必修课程的期末考试除外语课可采用口试形式外,均须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并在教学期间做好相关记录和存档,作为研究生课程考核的重要依据,在学期末随成绩单提交。

四、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

需要办理课程重修的研究生,应根据相关规定填写申请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培养工作”下载),经培养单位领导审核、汇总后于开学两周内(9月11日16:00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研究生教学组织

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周为19周,即2016年8月29日至2017年1月8日。请各培养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好本单位教学工作,强调课堂教学纪律,提醒教师上课时间,保证教学秩序。对于确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返校的任课教师,要按规定办理调停课手续,报研究生院批准后通知学生。

各单位须按照《关于加强研究生课程调停课管理的通知》(研字[2013]72号)要求,加强对任课教师调停课的管理,杜绝随意调停课现象。研究生院将按照课表进行教学秩序检查,对于每学期调停课次数过多的单位,将在研究生教学工作会上予以通报。

六、研究生成绩录入和试卷归档

为保证学生能够及时查看成绩,对在规定截止日期前因各种原因未完成上学期成绩录入的部分老师,现再次开放新、老系统的成绩录入端口,开放时间为8月26日至9月2日,请各单位核实成绩录入情况,通知相关教师务必在此时间段内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务必将本单位所开设研究生课程(含硕士、博士、硕博连读生)试卷及《研究生课程成绩单》(任课教师及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收齐,统一于9月14日上午9:00-11:00送交研究生院试卷存放室(学三楼地下二层210室)。试卷入库前须统一装订,试卷封面可到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办公楼305西)领取,在试卷入库时(9月14日)仍未装订的试卷不予接收。

成绩录入及试卷归档情况将在研究生教学工作会上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