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研究生部和校团委指导下的全校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本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在广大研究生中间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并协助党委作好各种思想教育活动,提高研究生的思想和理论水平,为使全体研究生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高层次专门人才做出努力。

第三条 本会维护全体研究生的正当权益,及时听取同学们对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并向各级部门反映,发挥研究生会在研究生和学校各级领导、部门间相互交流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研究生会积极开展学术活动、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努力为研究生创造施展各种才能的环境和机会,倡导和组织广大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营造良好校园氛围,为社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基本管理原则

第五条 统一指挥原则

   研究生会举办的每一次活动应当有一名总负责人和一个确定的工作计划。研究生会主席团对本届研究生会的全部活动负总责,各部部长对各部组织的活动负责。

第六条 民主原则

   研究生会每位成员对每项活动的开展拥有建议权,主席团对每项活动的开展拥有质询权。

第七条 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原则

   研究生会每位成员的利益、各部的利益不能超越研究生会整体的利益。

第八条 逐层负责原则

   研究生会每一级成员对下一级成员的活动结果负责。

第九条 公开原则

   研究生会所做出的每一项涉及广大研究生利益的决议或决定都必须公开。

第十条 问责原则

   研究生会成员在工作过程中承担相应的责任,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以及研究生代表大会和研究生会委员会的质询。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一条 凡取得中央财经大学学籍、承认本 章程的 博士生、硕士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十二条 会员权利

   1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与制定与修改本会章程的权利;

   3 .对本会工作监督、建议、批评的权利;

   4 .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利用本会的设施的权利;

   5 .质问、批评、直至请求罢免本会干部的权利。

第十三条 会员义务

   1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分配的各项工作;

   2 .维护本会利益。

第四章 组织形式

第十四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组织机构有研究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会委员会、研究生会主席团、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基层组织为各院系研究生会分会。

第十五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研究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

第十六条 研究生会委员会是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校研究生委员会由校研究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在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研究生会委员会执行研究生代表大会决议,开展研究生会的各项工作,对外代表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会。

第十七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由研究生会委员会民主选举产生,主持研究生会的日常工作。主席团设主席一人,副主席四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一人。

第十八条 研究生会设办公室、生活部、学术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外联部、信息部 和 博士生部等职能部门。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两名,干事若干名。各部干事人数由该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和各职能部门部长根据工作需要共同讨论决定,面向全体研究生公开选聘。

第十九条 各院系研究生会分会是校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研究生会分会受各院系党总支的领导和研究生会的指导。各院系设立研究生会分会时,应向院系党总支递交申请。经院系党总支批准后,方可设立研究生会分会。研究生会分会成立后,应向院系党总支及校研究生会呈报分会主要干部名单及联系方式进行备案。

第五章 职 责

第二十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

   1 .审议、修改和通过研究生会章程;

   2 .听取和审议上一届研究生会的工作报告;

   3 .讨论决定研究生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4 .在非研究生代表大会期间,监督研究生会的工作,并就存在的问题向研究生委员会或上级组织反映;

   5 .收集、整理有关研究生的意见和提案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6 .选举新一届研究生会委员会;

   7 .其他。

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会委员会

   1 .选举研究生会主席团,决定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人选;

   2 .审议通过主席团工作计划;

   3 .审议研究生会工作计划;

   4 .组织研究生会章程的修改;

   5 .制定、修改研究生会具体规章制度;

   6 .在非研究生代表大会期间,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构成进行调整;

   7 .定期向研究生代表大会汇报工作情况;

   8 .完成研究生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9 .其他。

第二十二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

   1 .贯彻研究生代表大会与研究生会委员会各项决议;

   2 .任命各职能部部长;

   3 .制定研究生会工作计划;

   4 .主持研究生会日常工作;

   5 .主持召开与各研究生会分会负责人的定期会议;

   6 .主持召开与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定期会议;

   7 .定期向上级组织和研究生会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

   8 .统筹、协调各项大型活动;

   9 .审批 各职能部门资金预算和财务运行;

   10 .向研究生代表大会做工作报告;

   11 .同有关部门协商和交流,以维护本会会员权益;

   12 .其他。

第二十三条 研究生会职能部门

   1 .制定各部的活动计划及活动经费预算,提交研究生会主席团审核;

   2 .负责组织开展各部活动;

   3 .参加由研究生会召开的职能部门定期会议,并执行相关决议;

   4 .向研究生部和主席团总结并报告各项活动情况;

   5 .管理各部日常事务;

   6 .协调、配合各部组织的活动;

   7 . 其他。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会分会

   1 .参加研究生会与研究生会分会的定期会议,保持与研究生会的沟通和联系;

   2 .执行定期会议的相关决议,积极参与和配合研究生会开展各项活动;

   3 .负责组织开展各院系的 研究生活动;

   4 .换届或发生其他人事变动时,应向院系党总支及校研究生会呈报主要干部名单及联系方式进行备案;

   5 .其他。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校研究生代表大会半数以上代表通过生效,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会。


 

本章程于20041124日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九届研究生代表大会通过


 

发布单位:校研究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