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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07-08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5〕73号)的精神,现公布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报名条件、考试科目及联系方式

表1 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和考试科目

招生类别

招生

计划

报名条件

考试科目

法律硕士

(J.M)

75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我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工商管理硕士(MBA)

100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

政治理论、英语、综合能力,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招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公共管理硕士(MPA)

75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我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招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会计硕士

(MPAcc)

75

2013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政治理论、英语、综合知识(含财务会计、逻辑、数学、写作),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招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表2 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硕士类别

单位名称

办公地点

联系老师

联系电话

网址

法律硕士

(J.M)

法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

主教学楼十一层

于老师

13810305570

http://law.cufe.edu.cn/

工商管理硕士(MBA)

商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二平房

周老师

010-62288130

http://mba.cufe.edu.cn/zs1.htm

公共管理硕士(MPA)

政府管理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

中财大厦919室

王老师

010-62289183

http://sg.cufe.edu.cn/

白老师

010-62289209

会计硕士

(MPAcc)

会计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

主教学楼十层

1001房间

朱老师

010-62288839

http://soa.cufe.edu.cn/

二、报名流程与资格审查

(1)报名流程

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2日—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考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2)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由其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考生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招生专业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资格审查情况请关注我校招生专业所在学院网站。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招生单位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或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入学考试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以下简称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5日。考生入场时须持准考证、身份证件。

考试科目见表1。考试地点和考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安排届时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招生学院网站。

四、录取和入学

根据考生的全国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我校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学费标准详见附件。入学时间为2016年上半年。

五、特别说明

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仅限于上述专业及对应招生学院。按照学位办要求,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我校教师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严禁中介机构参与。请各位考生谨慎备考,并予以监督。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7月8日

附件:

1、中央财经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2、中央财经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3、央财经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4、中央财经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