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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关于中央财经大学关于公布2023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9 15:39    浏览次数:    来源:

各位考生:

为做好我校2023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及会议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特别说明:请各位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考试期间出示准考证方能入校。

一、考试准备事项

1.博士材料审核

博士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审核合格,方可参加初试。材料审核得分为百分制,得分不低于60分为合格。

提交材料要求详见: 2023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rar

2.考生准备材料

考生须准备好: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香港、澳门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2)网上下载后打印的《准考证》。(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有效的教育部认证报告电子文件;应届毕业生提供预计毕业证明,以及手写签名的承诺书(承诺9月入学前可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初试复试安排

1.初试笔试科目

硕士生初试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和工程管理专业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总分为300分;其他专业外国语满分为100分,其中心理学、应用心理和体育专业仅一门满分300分的业务课,其余专业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总分为400分。

博士生考试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初试第一阶段为专业基础课笔试和外国语笔试,同硕士生初试一起举行;初试第一阶段结束后,各科成绩满足单科分数线要求,方可进入初试第二阶段;初试第二阶段为专业课笔试,调整至复试阶段举行。

初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章程》:https://gs.cufe.edu.cn/info/1056/9598.htm

2.初试时间

拟定2023年4月8日至9日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初试地点

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北三环内皂君庙附近

 4.初试考场安排

    

日期

时间

考试科目

考场序号

考场地点

考生编号范围

4月8日

上午

9:00-12:00

外国语

第一考场

学院南路主教学楼419

所有港澳台考生

下午

2:30-5:30

基础课(博士)
业务课一(硕士)

第一考场

学院南路主教学楼419

所有港澳台考生

4月9日

上午

9:00-12:00

业务课二

第一考场

学院南路主教学楼519

100342023200102
-100342023200214

100342023200525
-100342023202630


特别说明:请考生提前做好赴京安排,务必乘坐可准点到达的交通工具赴京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参加考试,不予补考。

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纸质版参加初试笔试考生考前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并遵守。

 5.复试安排

我校拟于4月11日至4月14日开展复试相关工作,请考生及时关注复试分数线、复试通知。

5.1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安排

资格审查采取线下审查方式,开展时间详见学院后期陆续公布的相关通知。

(二)资格审查材料的具体要求

考生须按照下列清单准备相应材料,复试时提交至报考学院: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原件备查):香港、澳门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网上下载后打印的《准考证》。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提交,原件备查)、有效的教育部认证报告文件,应届毕业生提供预计毕业证明,以及手写签名的承诺书(承诺9月入学前可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素质评定表》(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若资格审查时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可于4月21日前寄送至报考学院)。

5.2 复试名单及缴费:https://gs.cufe.edu.cn/info/1053/9785.htm


、其他说明

我校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后续有关内容,均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研招办咨询邮箱:yzb2020@cufe.edu.cn。我校纪委办监督电话:010-62289024。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特此通知。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考前必读: 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 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素质评定表.pdf